在香港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均受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管制。根據公司條例,所有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均需向公司注冊處呈報公司詳細資料,以供公眾人士查閱。而公司章程是一間公司的主要合法的文件,它說明公司的權力和內部的規(guī)則。這些文件需于公司成立前提交到公司注冊署(CR)進行審批。于CR審批核準后,CR將發(fā)出公司成立證明書(CI),待CI發(fā)出后,有限公司才可注冊成立. 成立有限公司是一件嚴謹及專業(yè)而文件繁復的事,因此,為了節(jié)省閣下花時間尋找一些非專業(yè)人員為閣下成立公司,我司的專業(yè)人仕均樂意為您提供"全面性"之注冊成立香港有限公司服務,包括提供兩種類型的公司成立方式: (1)全新設立自選公司; (2)購買現成空殼公司。 無論是成立全新或現成有限公司,都可享有以下多方面的好處: 注冊香港公司的優(yōu)點: 1.有限公司可享有永久延續(xù)性,可世代經營。 2.股東私人債務,不會牽涉入有限公司持有之物業(yè)及財產。 3.有限公司有法定文件,保障各股東(投資者)之權益,因此容易集合資金。 4.以有限公司名義買賣樓宇,可避免稅務局調查個人買賣樓宇之款項來源。 5.成立有限公司后,中國、臺灣及外國人仕向人民入境署申請來香港的商務簽證將獲優(yōu)先考慮。 6.有限公司有限債務,經營生意上風險,一概不會牽連股東私人之物業(yè)與財產。 7.有限公司名稱有法例保障,因此不會有完全相同名稱,在生意往來時不會被人假冒、訛騙,招至嚴重損失。 8.以有限公司經營業(yè)務,能給與客戶、銀行家、供貨商,一個良好之印象,令信心倍增,有助業(yè)務發(fā)展。 注冊香港公司的稅務優(yōu)惠: 1.可全數扣除支出如娛樂費,車費和旅游費。 2.董事(東主)及其配偶之薪金可作為支出扣除。 3.以有限公司營業(yè),海外來源之營利是無需繳付利得稅。 4.利用有限公司轉讓樓宇,可省回大筆之利得稅,印花稅及律師費。 5.利得稅的稅率是16%(扣除全部經營費用?純利潤),幾乎是全球最低。 6.移民海外人仕,如美國和加拿大,利用有限公司可避免繳納香港及外國雙重稅。 7.可全數扣除支出如樓宇和汽車之分期供款利息,及可享有固定資產之折舊免稅額。 8.投資中國經商人仕,利用有限公司簽訂中外合資協(xié)議,海外之營利可豁免香港之利得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