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GM-Z101
車身反光標識
特性:高耐候性,高逆反射性,可視性強,柔韌性好,黏貼強度大
使用年限:10年
規(guī)格:20m 20m15m 15m
根據公安部公共安全行業(yè)標準(GA406-2002及GB7258-2004第3號修改單)要求:
1.車身反光標識采用紅、白單元相間的條狀反光材料
2.所有貨車(含三輪汽車、低速貨車以及載貨類汽車底盤改裝的專用作業(yè)車)和掛車應在后部、側面設置車身反光標識,后部的車身反光標識應能體現機動車后部的高度和寬度,側面的車身反光標識長度應不小于車長的50%,三輪汽車的側面車身反光標識長度應不小于1.2m,貨廂長度不足車長50%的貨車的撤免車身反光標識長度應為貨廂長度.廂式貨車和廂式掛車后部、側面的車身反光標識應能體現貨廂輪廓.
3.車輛有防護裝置的,防護裝置上可黏貼車身反光標識.車身無法黏貼車身反光標識時,應將車身反光標識材料先粘貼在襯板上,再安裝到車身上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