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動照明燈組(帶發(fā)電機)用于災害事故現場作業(yè)的照明。每套由燈頭、氣桿、發(fā)電機、發(fā)電機架組成。燈盤要求是4個500W鹵素燈燈頭,燈盤并且能垂直和水平方向回轉,可根據現場需要將每個燈頭單獨做上下左右角度調節(jié),達到360度方位任意方向照明。并要求使用無線遙控器在50m范圍內可單獨控制每盞燈的開啟和關閉;伸縮氣桿為升降調節(jié)方式,照明系統可升降高底為4.5m。氣桿表面經過高強度氧化處理,耐抗腐蝕。不工作時和移動運輸時氣桿可臥式放置在發(fā)電機上;發(fā)電機輸出電壓為220Vac、額定功率:2.2Kw、最大功率:2.4Kw;發(fā)電動架要求由金屬材料焊接,牢固穩(wěn)定,可加裝鐵軌輪,能在坑洼不平的碎石面上方便移動,拉出鐵軌延伸架可架在鐵軌上運行,方便又安全。照明系統:工作電壓:220Vac、燈頭數量:4個,燈頭功率:500W鹵素燈,防護等級IP65,燈頭旋轉手控:180度,仰俯手控:180度,單只燈頭光通量:不小于9500Lm,燈泡使用壽命不小于2000hr。氣桿升降要求為氣動上升,手動放氣下降。